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发[2010]271号)文件精神和全省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会议安排,现将今年我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有关政策性问题
1、关于评审认定职称条件
(1)评审高中级职称条件。2010年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按照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0号)文件执行(查询网址 http://www.jju.edu.cn/点击“机构设置----组织人事部---职称评审”栏“江西省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讲师资格条件” )。
(2)认定中初级职称条件。申报认定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按照江西省人事厅《关于考核认定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赣人字[2008]155号)文件执行(查询网址http://www.jju.edu.cn//点击“机构设置----组织人事部---职称评审”栏)。
2、关于业绩终算时间
继续执行省职称有关政策文件规定。今年申报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业绩和年龄等终算时间均为当年7月31日。 资历、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当年12月31日。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年限、外语免试年龄等均按周年计算。申报人员所提供的工作量,论文论著、科研课题和获奖成果等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必须是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在资历终算时间内所取得的。
3、关于系列转换问题
对不同系列资格转换从严控制,工作岗位性质未发生变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实行系列转换评审。如确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动,需要转换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当年可以先申报转换评审现岗位所对应系列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年再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凡国家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不得通过评审或系列转换方式取得资格。
4、取消“高教管理”专业资格的评审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我省不再进行“高教管理”专业资格的申报评审。从事高教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个人实际,选择申报相应的其他专业技术资格。
二、关于二级学院职称评审、排名、推荐工作的要求
1、职称评审、排名、推荐要求
各二级学院应按照《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文件精神,坚持“客观公正、竞争择优”和“公开、展示、评估、监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本学院职称申报工作,严格按照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有关规定有序评审,并对申报人员业绩等条件作出科学的评定和排序。
2、审核材料要求
在审核申报材料时,各二级学院对申报人员材料审核要着重审核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外语、考评结合考试合格证、任职期间考核以及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将其所有相关材料在本单位进行公开展示一周,确定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二级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
3、专业技术人员任期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工作
各二级学院应依据《九江市专业技术人员任期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工作业绩和获奖情况登记表》、《申报人员评估得分及排名情况一览表》(统一用16K纸下载,具体填写要求见附表五)栏目要求,对专业技术人员任期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等任职以来的情况进行考核、测评及专业排名,情况登记表进入申报人员材料袋。
4、机关和教辅单位人员申报职称工作
机关和教辅单位人员申报高教系列职称,应根据本人申报专业所对应的二级学院进行申报,并由二级学院评审推荐。
5、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管理工作
凡是接收申报材料的单位和部门,要选择专人接收材料、登记、保管、交接工作,并选择固定的安全场所存放申报材料,确保材料完整,不遗失、不出差错。
注:计算机培训合格证和继续教育合格证为晋升职称后聘任其职务的必备条件,不作为评审的条件,申报人员应准确提交相应材料,避免相互混淆。
三、填表要求
1.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的填写
申报人员应认真对照申报表格内相关要求填写个人任职以来情况,按表格规定要求粘贴相应材料。所在二级院系应认真审核申报人员的材料,对申报材料不规范的及时指正,确保专业技术资格审查工作顺利进行(具体填写要求见附表一)。
2.职称外语要求
按照江西省人事厅《关于调整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发[2007]3号文件)(查询网址http://www.jju.edu.cn/点击“机构设置----组织人事部---职称评审”)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外语免试的人员需填写《江西省职称外语免试人员表》,并提供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具体填写要求见附表二)。
3.准确选择申报类别
申报人应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准确选择申报类别(正常申报或破格申报),避免因选择错误而导致贻误资格审查或审查无效。中级资格由九江市人事局职称办审查,副高以上资格由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处审查。
4. 准确选择申报专业
申报人应根据岗位及从事的专业情况,准确选择申报的专业(系列),避免因选择专业(系列)错误而导致贻误评审或评审无效。
5、使用评审表格的要求
按照省职称部门的要求,今年继续使用原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业绩档案表格。申报材料必须购置,做到规格统一,装订成册。凡自制专业技术资格业绩档案表格的申报人员,经省市职称部门审核确定为无效或不合格申报材料,将取消当年资格审查。为杜绝此情况的发生,请申报人员严格执行此项规定,如因自制表格取消或延误资格审查的申报人责任自负。
四、材料报送
每位申报人员材料袋中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表一) 1份(请贴好照片)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表二) 3份(请贴好照片)
3.《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表三) 20份
4.任现职后公开发表论文(论著)和承担科研课题(项目)登记表(表四) 20份
5.代表作(论文、论著)鉴定表。只要填写姓名、代表作名称,每份鉴定表只填一篇代表作(正高二篇、副高及中级各一篇)。
6.破格人员应交《个人业务自荐》 20份
7.反映本人业绩、水平、工作能力、工作质量和数量的有关材料,以《业绩材料目录》为封面装订成册,顺序与送审表相对应。
8.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任现职以来的聘书、执业资格证、外语合格证或外语免试证明表(具体填写要求见附表一)。
9.《九江市专业技术人员任期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工作业绩和获奖情况登记表》、《申报人员评估得分及排名情况一览表》
注:除外语免试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外,其他申报人员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五、材料审查受理时间
1、申报辅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查时间为2010年7月28日至7月30日。
2、高校教师系列(含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审查时间为2010年9月1日至9月6日(双休日除外)。
各学院(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将申报人员材料汇总报组织人事部职称科(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三)。
六、收费标准
根据赣发改收费字[2004]523号,申报费用为:
1.正高级:高教系列300元/人,非高教系列350元/人
2.副高级:高教系列300元/人,非高教系列350元/人
3.中级150元/人
4.答辩费100元(申报正高及破格人员)
5.材料袋5元/份
请各学院(部门)将申报人员职称费用收齐,统一报组织人事部职称科审核后,交学校财务处。
附件一:填表要求.doc
附件二:免试人员审核表.xls
附件三:职称申报时间安排表.doc
附四:10年申报人员材料交接清单.xls
附件五: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doc
组织人事部
二0一0年七月三日